联邦移民

护理类移民

加拿大护理移民每年的总名额为5500个申请,分为两个类别, Home Child Care Provider儿童护理工和Home Support Worker成人护理工,单个类别名额为2750份申请。对于没有护理教育或工作经历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旅转学+护理移民申请;对于有护理相关教育和工作背景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境外递交工签+移民申请。

护理移民的福利:

1、申请人获得时长为三年的护理工签,配偶可以拿到相同时长的配偶工签,孩子可申请学签,免费入读中小学
2、在大多数省份,工签持有人的小孩可以免费就近就读公立中小学,而且这种入读的权利和当地居民是相同的,不需要像国际留学生一样考虑学校的位子。
3、持学签或工签在加拿大居住18 个月以上,小孩将可以领取牛奶金。

递交护理移民申请时,需要满足:

1. 申请人有能力从事相关工作(the ability to perform the work)
2. 学历—加拿大1 年及以上的学院/大学的学位、文凭、证书,或其他国家同等学历(a completed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credential of at least 1 year)
3. 语言—CLB 5(G类雅思说听读写5.0-5.0-4.0-5.0)
4. 积累满两年全职护理工作经验

移民局如何判定护理移民Job Offer的真实性?

对于加拿大现行的护理移民项目,能够证明雇主job offer真实有效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雇主对护理人员的需求是否真实(例如,家里有孩子或有医疗需求的人);
    2.雇主提供的工资是否符合现行工资标准;
    3.雇主是否有经济能力支付job offer中规定的工资;
    4.如果护理人员要住家,雇主是否能提供合理安排。

联邦法院的判例决定,对于护理职位是否真实的判定必须是基于常识的总体判定。例如,在Bondoc v. Canada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2008 FC 842中,法官指出,如果孩子在8:30-4:00都在学校上学,那么9:00-5:00的全职护理职位就不太可能是真实的。同时,即使申请人之前没有保姆或护理人员相关的工作经验,如果有理由相信申请人可以从事这项工作,就没有理由判定job offer是不真实的 (Liu v. Canada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2018 FC 954)。

另外,加拿大移民局并不认为雇佣护理人员或者保姆是富人的特权,只要家庭确实有能力支付护理人员的费用,就可以认为他们是有能力雇佣护理人员的 (Magday v. Canada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2018 FC 1087)。

最后,程序公平原则要求移民官如果对雇主雇佣护理人员的真实性有任何质疑,移民官都需要给申请人解释的机会 (Kaur v. Canada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2021 FC 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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