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我们的服务 » 其他服务 » 宣誓和认证
宣誓 常见的宣誓类别有: 1、同居关系宣誓,双方到场宣誓同居满1年并维持同居关系, 2、监护人宣誓,监护人到场同意在指定小孩留学期间照管小孩并处理紧急事务, 3、移民材料宣誓,申请人对移民材料的事实部分进行郑重承诺, 4、法院材料宣誓,在移民司法复核中,申请人对上诉材料的事实部分进行陈述。
原件相符认证 有时候移民部门会要求申请人提交认证过的复印件,监誓官会检验复印件和原件没有区别。 认证过的复印件上会注明监誓官的姓名、职位、文件名、监誓日期,注明“I certify that this is a true copy of the original document”并签字。